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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投標人應具有獨立法人資格,投標文件所報的項目班子組成人員必須是本單位的人員,開標時須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權委托人及項目負責人同時到場(項目報價上限1000萬元及以上開標現場須投標人法人代表到場,否則視作自動放棄投標)。
2、投標人須攜帶以下資料原件到開標現場參與投標:①法定代表人或授權委托人及項目負責人本人二代身份證;有效的基本賬戶開戶許可證、建造師注冊證書或《安徽省小型水利工程施工負責人考核合格證書》、安全考核合格證書證、項目負責人社保繳納證明、項目技術負責人、安全員、施工員、質檢員社保繳納證明、授權委托人社保繳納證明(項目技術負責人、安全員、施工員、質檢員、授權委托人社保證明要求與項目負責人一致)。②投標人提供項目負責人不得有在建(含已中標待建項目)工程,近一年無不良行為記錄和超過一年但仍在處罰期限內(截止開標時間)的承諾函。(注:開標現場無法提供有效證明的,取消其投標資格;對偽造虛假證明的,一經查實,取消其各類資格,并按相關規定予以處罰。)
3、中標企業須在領取中標通知書后,持舒城縣勞動保障監察大隊出具的企業無拖欠農民工工資相關證明材料原件到舒城縣公共資源交易監督管理局加蓋中標通知書公章。
4、本工程投標保證金 5 萬元,投標保證金必須在開標截止時間前通過投標人基本賬戶匯入舒城縣公共資源交易監督管理局指定的保證金賬戶,不接受現金,未通過基本賬戶匯入的取消投標資格。
5、本工程履約保證金為中標價10%,預中標企業在開標結果公示無異議后,于 2018 年 11 月 28 日 17 時前通過投標人基本賬戶匯入舒城縣公共資源交易監督管理局指定的賬戶,(因投訴等特殊情況,需延遲繳納的,經招標人同意后,中標人在領取中標通知書前繳納)不接受現金,未通過基本賬戶匯入和逾期未繳入視作自動放棄預中標資格。對故意放棄預中標資格,造成嚴重后果的,投標保證金不予退還,并給予不良行為記錄處理。
6、工程往來款全部通過投標單位提供投標保證金時使用的基本賬戶,不與項目部直接發生經濟聯系。
7、投標人提出疑問時應當以匿名方式在網上提出, 不得公開自身的所有信息。投標人網上提出疑問截止時間為 2018年 10月 29日17時00分,招標人網上集中統一答疑時間為 2018 年 10 月 30 日 17 時 00 分,開標時間與投標文件遞交截止時間為同一時間即2018年11月20日09時00分;招標人和招標代理機構不承擔由于投標人沒有關注和了解公告及補充更正通知所造成的一切責任;如未提出異議的,視同默認招標文件的所有條款。
8、投標人須在項目投標截止時間前向招標人遞交已經投標人簽字蓋章的《投標企業投標(預繳履約)保證金管理協議》,否則其投標將不被接受,中標單位在項目公示期滿后領取中標通知書前,須由法定代表人和項目負責人按規定參加招標人會同監管機構組織的標后約談。約談后7日內領取中標通知書,逾期不辦理,按照不良行為相關規定處罰。
9投標人必須遵守《關于將約束投標人相關不良行為條款納入招標文件內容的通知》的各項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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